2019年10月,海东市平安区教育局在项目现场召开了海东市平安区西城小学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海东市平安区教育局、监理单位青海威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青海旭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海东市平安区教育局关于《海东市平安区西城小学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和质询,主要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类型属建设类项目;办学规模:平安区西城小学定位为完全小学,规划学生总数为1080名,设24个教学班,教师72名。 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工程总建筑面积12161.64㎡,包括综合教学楼(建筑面积8749.10m2)、综合楼及食堂(建筑面积地上部分1856.70m2和地下部分618.70m2)、办公后勤服务楼(建筑面积903.14m2)和门卫室(建筑面积34m2);新建300m田径运动场和一座篮球场;校区容积率0.36,建筑密度10.87%。 项目总占地面积3.33hm2,全部为永久性占地3.33hm2,占地类型低覆盖度天然草地。本项目开挖土石方数量16177m3,填方15056m3,回填剩余的1121m3用于扰动区域平摊压实处理,项目建设没有产生废弃土方。 主体工程动态投资为4327.29万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1810.36万元。本项目于2017年10月开工,2019年8月底竣工,总工期23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 2018年12月,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水务局下发了《关于海东市平安区西城小学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平政水字【2018】356号)。 三、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 一、空闲地防治区 1、工程措施 土地整治:在建筑物、篮球场和围墙等周边空地,在工程结束后采取土地整治措施,土地整治的工作内容包括:清除绿化区内碎石及混凝土等杂物,将凹地回填平整和耙磨疏松表层土,土地整治面积1.30hm2。 2、植物措施 建筑物、篮球场和围墙等周边空地,施工完成后进行全面整地,整地完成后,采取了林草措施,撒播早熟禾、红景天,栽植乔木云杉、国槐、白腊、紫叶李、金叶榆等,灌木有月季、红叶小孽等,林草总面积1.30hm2。 3、临时措施 (1)洒水 在施工期,为防治产生扬尘,在裸露场地定期进行洒水降尘,每天洒水1次,需洒水数量6200m3。 (2)苫盖 在施工期,为防治产生扬尘,对裸露场地用防尘网进行苫盖,需防尘网13000m2。 二、建筑物防治区 (1)洒水 在施工期,为防治产生扬尘,在建筑群周边裸露场地定期进行洒水降尘,每天洒水1次,洒水数量3600m3。 (2)苫盖 在施工期,为防治产生扬尘,在建筑群周边裸露场地用防尘网进行苫盖,需防尘网8000m2。 三、其它设施防治区 (1)洒水 在施工期,为防治产生扬尘,在裸露场地定期进行洒水降尘,每天洒水1次,洒水数量4800m3。 (2)苫盖 在施工期,为防治产生扬尘,对裸露场地用防尘网进行苫盖,需防尘网11000m2。 四、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2019年8月,建设单位海东市平安区教育局委托青海旭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本工程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2019年8月~9月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8月初,项目监测人员与建设单位进行联系沟通,收集与主体工程有关的设计文件,8月~9月,项目监测人员到现场采集水土保持监测数据,包括项目建设占地及扰动面积、项目建设取(弃)土情况、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情况及防治效果和水土流失危害等。在经过几个月的现场调查和量测工作结束后,经项目监测人员对监测数据经过精心整理和分析,2020年3月底,完成本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五)验收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结论 2019年8月,建设单位委托青海旭邦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海东市平安区西城小学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接受委托后,8月上旬,编制组人员收集关于项目建设的文件资料,包括主体工程的设计文件、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及实施情况和工程投资等文件资料等;2019年8月~2020年4月,验收报告编制组人员到项目现场实际调查项目建设占地及扰动面积、项目建设取(弃)土情况、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及防治效果、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变更情况、水土保持工程质量和管护制度落实情况,实际调查后,与水土保持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就水土保持措施建设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沟通了解。验收报告编制人员经过对本项目的水土保持工程进行质询、实际调查和量测,并对收集的文件资料和调查测量数据精心分析整理,2020年4月,编制完成了《海东市平安区西城小学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主体工程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合理,满足主体工程防治水土流失的要求,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目标;已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工程质量合格,各项水土保持设施保存良好,运行正常,其管理维护责任落实,本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符合专项验收条件。 (六)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严格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达到了预期的水土流失防治效果和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目标;已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工程质量合格,各项水土保持设施保存良好,运行正常,其管理维护责任落实,各项水土保持设施具备了专项验收条件,符合国家、行业规定,达到专项验收条件,符合水土保持自主验收流程。因此,验收组认为本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符合验收条件,同意通过本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 (七)后续管护要求 为使各项水土保持设施持续发挥效益,建设单位应在项目运行期定期巡视检查,对各项水土保持设施加强管理和维护,使各项水土保持设施持续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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